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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公开|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德冠涉嫌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

时间:2023-02-12 作者:佚名 来源:福建省人民检察院

  

  

近日,福建省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原一级调研员王德冠涉嫌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,经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德冠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:被告人王德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;被告人王德冠离职后,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  

  

  

  案源:福州市人民检察院

  发布:福建检察新媒体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MyRnQxAmb4VxwIRh-fItb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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